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报告年度:2024年度
编写单位: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编制日期:2025年4月
本报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报告》等文件中的环境相关披露要求,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愿望,结合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本报告披露主体为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涵盖总行及各分支机构。特别说明除外。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周期: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采集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因统计口径因素与年报中不一致,请以年报数据为准;如无特别说明,报告中涉及货币金额均以人民币列示。
为便于表述,在报告中使用“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或“本行”或“全行”或“我行”代指“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采用中文简体文字撰写,以环保纸质印刷版和PDF电子文档网络版两种形式向公众发布,其中PDF电子文档可以在盘州万和村镇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pzwhczyh.com)下载阅读。
编制单位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553537
服务电话:0858-3106135
传真号码:0858-3106135
电子信箱:bgs@pzwhczyh.com
目录
报告说明
一、基本信息
二、年度概况及绿色金融发展战略
2.1年度概况
2.2关键成果与绩效
2.3绿色发展战略
2.4绿色金融工作亮点
2.5目标愿景
三、环境及绿色金融相关治理结构
3.1 董事会层面
3.2 高级管理层层面
3.3 专业部门层面
四、环境及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
4.1内部管理制度与举措
4.2实践、贯彻落实的外部政策
五、环境风险管理及机遇
5.1环境风险及机遇相关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5.2环境风险、机遇的分析与管理
六、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6.1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自然资源消耗
6.2本行采取环保措施以及所产生的效果
七、投融资活动环境影响
八、 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
九、 绿色金融创新做法及成果奖项
9.1环境相关产品和服务创新
9.2绿色金融培训
十、 发展展望
附录1-投融资碳核算测算方法
附录2-经营活动环境影响的计算方法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索引
组织名称 |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所在地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401号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222594173362K |
法定代表人 | 付勇 |
业务类型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已取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六盘水监管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于2012年4月20日开业,营业期限为 2012年4月20日至长期,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控股),注册资本13,000万元,是由贵州银行作为主发起行,联合其他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成立的新型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本行共有股东22名,主发起行贵州银行持股20%,其他8名股东为盘州市本地国资企业,分别持股7.692%,均为法人股东。截至2022年6月末,本行设有支行4家,总行营业室、洒基支行、红果支行、亦资支行、双凤支行5个正式营业网点;党群及行政综合部、财务会计部、风险合规部、运营管理部、业务发展部5个部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行员工共97人。本行秉承立足盘州、服务盘州、建设盘州的市场定位,是盘州市唯一一家村镇银行、贵州省第十三家村镇银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190,876.40万元,较年初增加4,122.63万元,涨幅2.21%;负债总额179,658.31万元,较年初增加3,986.07万元,涨幅2.27%;营业总收入10,409.86万元,各项总支出10,189.82万元,全年净利润为220.04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61,874.24万元,较年初减少4,105.19万元,降幅2.47%。各项贷款余额113,994.75万元,较年初增加8,683.17万元,涨幅8.25%。涉农贷款余额112,059.14万元,占比98.30%,户均贷款12.71万元,较年初下降0.39万元;不良贷款余额2,749.06万元,较年初增加744.46万元,涨幅37.14%;不良贷款率为2.41%,较年初增加0.51%。三项核心指标:不良率为2.41%、拨备覆盖率为153.08%、资本充足率为11.64%全部达标。
表1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2024年绿色金融关键绩效
指标 | 单位 | 数额 | |
2023年 | 2024年 | ||
绿色信贷余额 | 亿元 | 0.85 | 0.89 |
各项贷款余额 | 亿元 | 10.53 | 11.4 |
绿色信贷余额占比 | % | 8.07 | 7.81 |
绿色信贷较年初增加额 | 亿元 | -0.01 | 0.04 |
绿色信贷较年初增速 | % | -1.16 | 4.71 |
绿色客户数量 | 户 | 22 | 23 |
持有绿色债券余额 | 亿元 | 0 | 0 |
表2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2024年绿色办公运营关键指标
指标名称 | 披露细项 | 2023年 | 2024年 | ||
总量 | 人均a | 总量 | 人均a | ||
经营活动直接能源消耗 | 自有交通运输工具所消耗的汽油(升) | 17,523.36 | 177.00 | 14,563.00 | 150.13 |
自有经营食堂消耗能源(天然气)(立方米) | 2,280.00 | 23.03 | 1,652.00 | 17.03 | |
经营活动间接能源消耗 | 营业、办公所消耗的电力(千瓦时) | 180,914.30 | 1,827.42 | 156,890.00 | 1,617.42 |
经营活动自然资源消耗 | 营业、办公活动所消耗的水(吨) | 1,543.00 | 15.59 | 1,463.00 | 15.08 |
营业、办公所使用的纸张(吨) | 2.25 | 0.02 | 2.56 | 0.03 | |
营业办公废弃物产生量(吨) | 0.54 | 0.01 | 1.25 | 0.01 | |
员工差旅-飞机(km) | 24,187.00 | 244.31 | 13,258.00 | 136.68 | |
员工差旅-火车(km) | 26,936.00 | 272.08 | 16,897.00 | 174.20 | |
员工住宿情况(晚) | 236.00 | 2.38 | 152.00 | 1.57 |
作为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定位的村镇银行,我行在绿色发展战略规划中践行绿色金融,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寻求对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水电光伏企业金融服务,全面梳理自身存量及潜在绿色客户,做好绿色信贷投放目标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建立绿色发展组织架构,有序推进机制形成,有计划地开展绿色金融工作。
Ø 制定绿色金融计划
1.战略规划:将绿色金融纳入整体发展战略,制定长期规划,明确在未来5 - 10年内,逐步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在总业务中的占比,计划从目前的8.07%提升至20% ,使绿色金融成为业务增长的重要引擎。
2. 政策支持: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绿色金融政策,利用政策优惠和补贴,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贷款,争取享受政府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 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事业部或团队,负责绿色金融业务的拓展、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全行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格局。
Ø 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1. 加强产品创新: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大力支持绿色环保项目等,满足不同绿色企业的融资需求。
2.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绿色项目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加强对绿色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3. 强化风险管理: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对绿色项目的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风险可控。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4. 推动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政府部门、环保机构、企业等的合作,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例如,与政府合作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领域。积极参与国内外绿色金融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自身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Ø 设定绿色金融计划并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绿色金融目标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盘州万和村镇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绿色信贷模式,打造适应当地经济特点的绿色信贷体系,支持绿色科技创新,发展环保行业,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本行设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如下:
1. 短期目标(1 - 2年): 绿色信贷余额增长5%,达到1.5亿元。 建立绿色金融客户库,入库企业数量达到50家。
2. 中期目标(3 - 5年): 绿色金融业务占比提升至20%,进一步凸显绿色金融服务的质效。打造2 - 3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模式。助力10-15家高耗能企业实现绿色转型,降低其碳排放强度10%。
3. 长期目标(5 - 10年):绿色金融业务成为银行核心业务之一,绿色金融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推动区域内绿色产业发展,形成绿色经济增长,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一定贡献。
Ø 以绿色金融需求为基础,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本行绿色金融目前还在起步阶段,相关机制建设,机构设置在逐步形成,2024年度重点加大对农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绿色方式的信贷投放,促进农业生态可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重点支持绿色生态种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环境治理等融资需求,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我行已针对辖内农户发放贷款23笔,发放金额0.89亿元,支持了23个绿色项目,增速约5%。
作为新兴的村镇银行,盘州万和村镇银行将以盘州县域内“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借鉴其他商业银行在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方面的经验,构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现代化零售银行;并将遵循立足“三农”“支农支小”,依法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内控管理,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行立足盘州,大力支持盘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三农的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公司管理的核心,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是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基础。本行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专业部门等三个层面合理设置绿色金融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中的权责,确保绿色信贷战略和目标得到有效实施。
图1 绿色金融组织管理架构图
董事会作为本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高层机构,也是本行绿色金融风险体系建设的高层机构,承担绿色金融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4名董事中,执行董事1名,股东董事3名,股东董事全部由发起行派驻。
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要求开展绿色金融工作,组织和实施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确保绿色金融战略实施所需的高层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建立。此外,为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本行设置绿色信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我行高级管理层设1名董事长、1名行长、2名副行长,均通过监管部门批准后行使其岗位职责。此外,我行还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力求管理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盘州万和村镇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绿色信贷模式,打造适应当地经济特点的绿色信贷体系,支持绿色科技创新,发展环保行业,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我行2024年度成立盘州万和村镇银行绿色信贷金融服务委员会,由总行行长担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发展部所有员工为工作人员。
为更好地进行绿色金融工作的具体落实落地,统筹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本行成立绿色信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行行长担任小组组长,总行副行长担任小组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支行。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负责绿色贷款营销工作,积极对接辖内绿色金融企业,主要营销辖内涉及减污减碳、清洁能源、清洁交通、零碳建筑、绿色农业等企业金融需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分别负责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工作范围内相应内容。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本行将把环境信息披露作为常态化工作,更好地服务客户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同时,结合乡村振兴,以现有信贷产品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绿色金融工作的开展。
为助力国家“30∙60”“双碳”目标,应对绿色金融发展带来的环境风险与机遇,本行由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绿色信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行绿色金融发展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绿色金融工作全面领导部署、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拟定与绿色信贷相关的投向指引和信贷管理政策,有效规避和防范行业风险;负责审批绿色信贷业务项目准入;将信贷业务与人行制度规定的统计指标结合,制定对应的识别方法和规则;在信贷系统增设符合人行制度规定的绿色贷款分类标识;指导和督促客户经理完成绿色贷款信息的录入等工作。
党群及行政综合部负责牵头日常工作,及时制订相关配套绿色金融信贷实施方案,定期召集各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定期向行领导小组报告我行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绿色金融企业的调研分析,结合乡村振兴,以现有信贷产品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绿色金融工作的开展。
各支行、业务发展部负责贷款营销工作,积极对接辖内绿色金融企业,主要营销辖内涉及减污减碳、清洁能源、清洁交通、零碳建筑、绿色农业等企业金融需求。
风险合规部制定考核制度,将绿色信贷纳入尽职免责范围,提高绿色信贷不良容忍度,进一步推动信贷人员加大投放力度,充分发挥一线人员和授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
本行依循国家和贵州省绿色金融政策指导,充分融入绿色金融思想,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体系,搭建绿色信贷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制度框架体系,为本行绿色金融发展、绿色银行创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l 绿色发展规划
本行印发了《盘州万和村镇银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构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现代化零售银行,遵循立足“三农”“支农支小”,依法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内控管理,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明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村镇银行回归本源的要求,坚守市场定位,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在“十四五”期间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建立绿色发展组织架构,有序推进机制形成,有计划地开展绿色金融工作。
l 绿色信贷管理
本行印发了《盘州万和村镇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办法》,提出由业务发展部、风险合规部和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进行绿色信贷工作的管理。授信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原银保监会监管政策、国家环保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本行的信贷准入准则等政策规定,加强客户风险信息收集,积极参与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退出机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纳入贷前尽职调查,对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根据资金投向企业或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设置总行级别的负面清单。
l 风险分类管理
本行印发了《盘州万和村镇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对已用信的业务进行及时、准确地分类。
l 授信后检查管理
本行印发了《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授信后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授信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证明材料、借款人信息变化情况和财务数据录入更新至信贷管理系统中,完成《授信后检查报告》,以全面反映客户及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我行严格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及行动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对辖内村镇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大绿色信贷、零碳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及信息披露等提出要求,我行按照环境相关披露要求,有效指引绿色金融业务开展。
国家绿色金融相关政策
l 《绿色信贷指引》(2012)
l 《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2015)
l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
l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6)
l 《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7〕156号)
l 《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银协发〔2017〕171号)
l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2019)
l 《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2019)
l 《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
l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2021)
l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l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2021)
l 《环境权益融资工具》(2021)
l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
l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
l 《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78号)
l 《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l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2)
l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
l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2022)
l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2〕1885号)
l 《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15号)
l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l 《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试行)》(2024年版)
贵州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
l 《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2016)
l 《关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
l 《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
l 《贵州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试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
l 《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黔府发〔2022〕15号)
l 《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年)
l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本行已将绿色金融理念纳入全行发展战略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及行动要求,结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贵银发〔2024〕13号)等标准要求,对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管理,有效指引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本行根据《盘州万和村镇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对已用信的业务进行及时、准确地分类;根据《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授信后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授信后检查,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对环保意识的提升,绿色信贷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一个重要业务领域。本行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风险,从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等方面全面严控绿色贷款风险,持续融合提升各种业务场景下的风控能力,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管理。
Ø 加强贷前准入管理
本行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纳入贷前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借款人是否已取得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属于高污染行业;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是否存在对环境长期负面影响;是否有能力承担污染治理成本或采取预防性措施等方面。在贷前调查、信贷准入上,实行环保要求“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根据资金投向企业或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设置总行级别的负面清单。
Ø 强化贷中审查管理
在授信审查环节,通过业务发展部门提供的相关报告和资料,重点关注客户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在继续重视客户环境保护、能耗信息的同时,关注客户在土地、健康、安全、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表现,有效防范客户环境与社会风险。授信分支机构严格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按照《盘州万和村镇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已用信的业务进行及时、准确地分类。本行根据贷款用途确定绿色贷款的范围,对绿色贷款的承贷主体所属行业、贷款质量进行划分制订绿色信贷分类标准。授信分支机构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有佐证材料支撑。
Ø 落实贷后管理要求
贷后管理阶段持续关注客户绿色表现情况及其他风险状况,及时对接环保部门获取环保处罚信息,对于纳入环保不达标、环境违法违规、高污染、高环境和社会风险、落后产能及工艺等严控范围的客户或项目应坚决退出,不给予新增授信支持。突出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淘汰和落后产能不得新增融资,对存量融资实施限额管理,有计划地退出。授信分支机构应按照《盘州万和村镇银行授信后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授信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证明材料、借款人信息变化情况和财务数据录入更新至信贷管理系统中,完成《授信后检查报告》,以全面反映客户及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Ø 提高绿色金融合规经营管理能力
加强绿色金融业务内控合规管理,将绿色金融政策制度执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情况等作为内控合规检查重要内容;绿色金融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重大升级,应按照“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原则,制定或更新产品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审查评估产品的全面风险和内部控制状况,确定产品风险等级,明确风控措施,完善业务及监测、统计系统;围绕绿色信贷标准化识别与统计、环境社会效益测算、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管理等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工作,加强金融科技建设,有效减少绿色信贷识别、环境信息披露及环境风险管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内控合规问题,提高绿色金融合规管理能力。
为准确识别和管理本行运营过程中面临的气候风险与机遇,依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开展本行气候变化风险及机遇的评估和分析工作。本行面临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经营管理、投融资对象发生物理风险或转型风险导致本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客户发生物理风险或转型风险导致本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客户是否符合本行环境风险偏好;自身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绿色环保理念;环境气候因素是否纳入银行的产品创新流程等。
从机遇方面看,在本行运营过程中践行低碳原则,积极使用节能减排技术,可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风险和运营成本。同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能源、消费、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风电、光伏、绿色建筑、节能改造等行业将获得极大发展,蕴含着巨大的业务机会。通过提前研究布局,加大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信贷投入,是本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机遇。
物理风险:气候变化导致台风、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严重性加剧,停电或网络中断可能导致营业网点财产损失,或导致房屋等实体资产遭受破坏,贷款抵押物减值,房贷违约率增加。
政策和法律风险:“双碳”目标背景下,政府和监管机构出台的环境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更加频繁,如不能及时把握政策导向,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可能面临政策和法律风险。
声誉风险:“双碳”目标及绿色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长期对气候和环境造成破坏或不主动参与绿色化转型,可能会面临声誉风险。
本行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保证信息安全,定期进行灾备演练,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研究自然灾害保险工具的运用。
本行将绿色金融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中,持续关注国内和地区环境政策变化,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将环境风险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
绿色信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监管制度为测算依据进行行内投融资活动二氧化碳排放与碳减排测算,对本行投融资活动环境风险,作出全面、客观、专业的评估。
表3 经营活动自然资源消耗
指标名称 | 披露细项 | 2023年 | 2024年 | ||
总量 | 人均a | 总量 | 人均a | ||
经营活动直接能源消耗 | 机构自有交通运输工具所消耗的汽油(升) | 17,523.36 | 177.00 | 14,563.00 | 150.13 |
自有经营食堂消耗能源(天然气)(立方米) | 2,280.00 | 23.03 | 1,652.00 | 17.03 | |
经营活动间接能源消耗 | 营业、办公所消耗的电力(千瓦时) | 180,914.30 | 1,827.42 | 156,890.00 | 1,617.42 |
经营活动自然资源消耗 | 营业、办公活动所消耗的水(吨) | 1,543.00 | 15.59 | 1,463.00 | 15.08 |
营业、办公所使用的纸张(吨) | 2.25 | 0.02 | 2.56 | 0.03 | |
营业办公废弃物产生量(吨) | 0.54 | 0.01 | 1.25 | 0.01 | |
员工差旅-飞机(km) | 24,187.00 | 244.31 | 13,258.00 | 136.68 | |
员工差旅-火车(km) | 26,936.00 | 272.08 | 16,897.00 | 174.20 | |
员工住宿情况(晚) | 236.00 | 2.38 | 152.00 | 1.57 |
表4 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a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 2023年 | 2024年 | ||
排放量(tCO2) | 人均排放量(tCO2/人) | 排放量(tCO2) | 人均排放量(tCO2/人) | |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b | 42.81 | 0.43 | 35.05 | 0.36 |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c | 93.75 | 0.95 | 78.27 | 0.81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范围1+2) | 136.56 | 1.38 | 113.32 | 1.17 |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三)d | 19.41 | 0.20 | 14.24 | 0.15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范围1+2+3) | 155.97 | 1.58 | 127.56 | 1.32 |
a:统计口径为盘州万和村镇银行全行范围,总人数为97人。数据来源为含税费用、单价折算及相关部门统计台账。
b:范围一是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即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营业办公化石能源(煤、柴油、汽油、天然气)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自有交通运输工具燃油(柴油、汽油)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自有采暖(制冷)设备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c:范围二是指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即组织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冷或蒸汽生产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如:营业办公消耗外购电力、采暖(制冷)服务产生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
d:范围三是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即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如:办公用纸(回收用纸)、用水、废弃物(废水)处置等产生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及其他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
6.2本行采取环保措施以及所产生的效果
本行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重视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盘州万和村镇银行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对节水、节电、无纸化办公提出相应管理措施。
Ø 无纸化办公
本行利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实现文件的在线审批、传阅和存储,减少纸张的使用量,每年纸张消耗降低约25%,同时降低了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能耗,打印机常选用自动双面打印。
Ø 能源管理培训
本行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节能培训,普及节能知识和技巧,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养成随手关灯、关电脑,合理设置设备待机时间等良好习惯。
Ø 节电管理
本行将老旧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逐步替换为节能型号。新电脑采用低功耗处理器和节能电源,能耗相比旧设备降低约20%;节能休眠模式减少纸张浪费同时降低待机能耗。将传统的荧光灯全部更换为LED灯具,照明亮度提升的同时,能耗降低约18%。本行在办公区域合理安装智能照明传感器,根据环境光线和人员活动情况自动调节亮度或关闭灯光 ,避免长明灯现象。定期对空调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洗空调滤网,保证其运行效率,可降低能耗10% - 15%。同时安装智能温控系统,根据室内外温度和人员分布自动调节空调运行状态。
Ø 节水管理
本行倡导全员节水,各单位负责人每天对生产用水至少巡视一次,生活水负责人每天检查一次公共用水,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报告或处理;卫生间张贴节水标志,禁止长流水,杜绝水资源浪费;对用冷却水的设备,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的情况下,能不用冷却水时,要及时停用冷却水,减少水的消耗。
7.1绿色信贷环境效益
本行不涉及绿色贷款的环境效益。
7.2投融资业务环境影响
(1)投融资活动碳排放结果
本行2024年纳入碳排放量核算的对公信贷规模总计30,477.48万元,其中,对公信贷规模占比较大的行业有批发和零售业(31.10%)、农、林、牧、渔业(24.5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2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9%)、教育(7.38%)、制造业(5.12%)、建筑业(5.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5%)。对公信贷对应的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总计约4,758.12吨,其中,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碳排放量占比最高,这七类占比之和约为92.75%。2024年度对公信贷碳排放量情况如下。
图2 2024年度对公信贷业务主要碳排放行业
注:
1.数据来源:主要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比得到;
2.碳排放核算方法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其规范性引用文件;
3.项目融资业务:报告期内,运营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4.非项目融资业务:存续期不满30天的融资主体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5.融资主体在境外或相关项目在境外的碳排放不纳入核算。
表5 对公信贷碳排放量及占比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及类别) | 2023年 | 2024年 | ||
行业碳排放量(吨) | 行业碳排放量占比(%) | 行业碳排放量(吨) | 行业碳排放量占比(%) | |
A农、林、牧、渔业 | 1,468.25 | 24.43% | 1,485.71 | 31.22% |
C制造业 | 890.63 | 14.82% | 270.45 | 5.68% |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853.35 | 30.83% | 1,160.41 | 24.39% |
E建筑业 | 151.34 | 2.52% | 151.34 | 3.18% |
F批发和零售业 | 261.09 | 4.34% | 330.02 | 6.94%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94.32 | 11.55% | 694.32 | 14.59% |
H住宿和餐饮业 | 27.39 | 0.46% | 25.23 | 0.53% |
K房地产业 | 14.10 | 0.23% | 14.05 | 0.30%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19.55 | 3.65% | 219.55 | 4.61%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40.28 | 0.67% | 40.28 | 0.85%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52.74 | 4.20% | 252.74 | 5.31%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3.21 | 0.39% | 0.00 | 0.00% |
P教育 | 94.42 | 1.57% | 94.42 | 1.98%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20.58 | 0.34% | 19.61 | 0.41% |
合计 | 6,011.24 | 100.00% | 4,758.12 | 100.00% |
注:
1.数据来源:主要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比得到;
2.碳排放核算方法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其规范性引用文件,详见“附录-1”;
3.项目融资业务:报告期内,运营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4.非项目融资业务:存续期不满30天的融资主体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5.融资主体在境外或相关项目在境外的碳排放不纳入核算。
本行2024年度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 披露事项 | 2023年 | 2024年 |
非项目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 | 非项目融资业务总余额(万元) | 31,134.01 | 30,477.48 |
折合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吨) | 6,011.24 | 4,758.12 |
表6 投融资活动支持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注:本行不涉及八大行业投融资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2)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核算流程
图3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核算流程图
本行不涉及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的相关管理制度。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绿色金融发挥更大作用,也为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本行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与研究,力争助力贵州辖内绿色低碳转型创新。2024年,我行坚持回归本源,为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坚守服务“三农”、小微和社区的市场定位,强化“支农支小”的经营理念,我行从2020年8月推出系列支农支小“惠农贷”“商誉贷”等信贷产品,积极下沉服务重心,扎根农村夯实基础,借助新产品“惠农贷”深入走访市场、社区、街道、乡镇,向辖区内小微客户发放用于生产经营、涉农、支农等的贷款。
截至2024年12月末,尽调入户19,000余户,已走访盘州市辖内6个街道办及27个乡镇、328个村居,“惠农贷”总授信96,315.24万元,9,969户,现余额79,199.57万元,8,959户。
2024年,我行预计全年新增各项贷款8,000万元,普惠型涉农贷款新增0.8亿元,涉农贷款新增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各项贷款新增8,683.17万元,完成率108.53%,普惠型涉农贷款新增8,683.17万元,完成率108.53%。
Ø 统筹发展农村特色食品
加大旅游附属行业的信贷支持;信贷助推盘县火腿、刺梨产品、银杏产品等农业企业发展,转变思路,以旅游附属行业支撑全域旅游为主线,明确经营思路,不断推进盘州农旅的发展,细化金融产品,助推盘州全域旅游,以农业、农村、农户为载体,以全域旅游为契机,共同致力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截至2024年12月末,我行累计发放信贷资金9,480万元,现贷款余额880万元,主要支持贵州省盘州新农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州虎跳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盘州市妥乐古银杏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旅游景区建设。
Ø 农户绿色养殖贷
本行设计“农户绿色养殖贷”,支持农户开展生态化养殖,助力乡村绿色发展。
Ø 绿色小微企业贷
本行围绕绿色普惠标准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出“绿色小微企业贷”,要求企业项目满足绿色环保要求,同时契合普惠金融对小微企业的界定,为绿色小微企业提供利率优惠、额度灵活的贷款服务。
为提升员工绿色环保意识,增强员工“支持盘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三农的发展”的意识,本行开展各种绿色金融培训活动。
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我行积极参与共同开展“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为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我行组织人员参加“全民反诈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围绕“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的宣传主题开展宣传。
图4 绿色金融组织培训活动图
本行组织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培训,组织行内人员参加,了解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工作,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打好良好基础。
图5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培训活动图
下阶段,本行将坚持“立足盘州,大力支持盘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三农发展”的服务宗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践行绿色经营理念,支持农业发展,推进水环境治理、环保及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赓续推进绿色创新产品
本行进一步完善丰富各类绿色创新信贷产品,满足各类客户需求,积极探索研究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试行)》(2024年版)相契合的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助力绿色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乡村振兴发展等领域的发展,扩增绿色贷款规模,提升绿色信贷市场占有量。
(2)提升数据管理
本行将加强绿色金融数据建设,提高对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数据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保证数据完整,提升数据质量。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核算方法来源于《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其中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碳排放数据或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比得到;报告期内的碳排放量是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文件的测算要求进行核算,本行项目及非项目融资业务碳排放量依据其对企业或项目的月均投资额与项目总投资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折算得到,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①项目融资:
式中:
E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tCO2e;
E项目:报告期内项目的碳排放量,单位tCO2e;
V投资:报告期内本行对项目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万元;
V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单位万元;
当V投资>V总投资时,(V投资/V总投资)=1。
②非项目融资:
式中:
E非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tCO2e;
E主体: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单位tCO2e;
V融资:报告期内本行对融资主体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万元;
V总资产:报告期内融资主体的总资产,单位万元;
当V融资>V总资产时,(V融资/V总资产)=1。
参考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中相关计算参数,对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测算,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
CO2--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吨.二氧化碳;
Ei--某能源、资源消费品种的实物用量,单位:吨(或兆瓦时或万立方米或吨纸等);
αi--消费能源、资源品种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吨(或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或吨二氧化碳/万立方米);
本行涉及消费能源品种i包括电力、汽油、天然气。其中,电力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为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贵州省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4989吨CO2/MWh;动力汽油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2.98吨CO2/吨汽油,天然气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21.7吨/万立方米。
指标内容 | 对应披露内容索引 |
1.年度概况 | P1-P5 |
2.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 P5-P8 |
2.1董事会层面 | P6 |
2.2高级管理层层面 | P6 |
2.2专业部门层面 | P7-P8 |
3.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政策制度 | P8-P10 |
3.1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与环境相关的外部政策 | P9-P10 |
3.2环境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 P8-P9 |
3.3金融机构与环境国际公约、框架、倡议 | -- |
4.金融机构环境相关产品与服务创新 | -- |
4.1金融机构开发的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 | -- |
4.2金融机构绿色产品创新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 -- |
5.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流程 | P11-P12 |
6.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P12-P13 |
7.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 P16-P19 |
8.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 P14-P16 |
8.1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自然资源消耗 | P14 |
8.2金融机构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间接自然资源消耗 | P14-P16 |
8.3金融机构采取环保措施所产生的环境效益 | -- |
8.4经营活动环境影响的量化测算 | P14 |
9.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 | P19 |
10.绿色金融创新及研究成果 | P19-P20 |
11.其他环境相关信息 | P21 |